NEWS / 新闻中心
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正按下“加速键” 广州打造大城市大养老“广州样本”

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养老服务作为重大民生工程优先发展,连续11年将养老服务列入民生实事,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市委全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与全市中心工作一同部署推进,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巩固成果,突出特色、典型引路、推广复制、总结提升,努力推动养老服务走在全国前列。

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广州也在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出台了《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广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实施意见》,公布《广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配套制定60多份政策文件,形成养老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评估、服务监管等顶层引领的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政策体系,积极探索“大城市大养老”服务模式,推动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其中,在优化养老设施规划布局方面,广州市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5平方米的标准,在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城区和住宅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5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补齐养老服务设施,并通过《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固化。

此外,广州编制了《广州市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布局规划修编(2019-2025年)》,把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规划建设纳入城市“全生命周期管理”。抓住约400条村城市更新改造机遇,编制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养老设施规划布点方案,将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纳入《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设施配建指引》;出台《广州市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十条措施》,从规划、建设、验收、移交和使用管理等全过程、全链条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再强化。

在支持公有房产优先用于基本养老服务方面,广州支持国有企业采取独资、合资、合作、出租等方式利用自有物业举办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本市所属政府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住宅房产用于养老服务的,租期最长可延长至20年;

租赁期满原承租主体经房产所在区民政部门评估优秀的,优先续租用于养老服务;用于经民政部门认定并公布的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的组织或项目运营使用的,政府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住宅房产分别以市场租金参考价或评估价的50%、75%计收租金。

资料图片

广州市民政局相关表示,为坚持市场导向,全面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广州一是率先实现经营性民办养老机构与公益性民办养老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对本地、外地和境外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实行同等待遇,引导支持境内外企业和机构落户广州从事养老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