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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公共服务和 社会保障规划的通知

第二节 创新公共服务保障政策

  优化市场供给机制。统筹用好规划、土地、税收、金融等支持政策,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及时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深化跨地区合作,推动郑州都市圈等区域性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促进区域内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人员配备以及服务质量水平有效衔接。有序推进重点领域对外开放,提升医疗、教育培训、休闲旅游、体育健身等领域高品质服务能力。综合运用债券、保险、信贷、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为社会领域公共服务项目融资提供支持。

  健全政策衔接机制。推动不同区域、不同领域、不同人群公共服务政策相互衔接、互相配套,增强制度之间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增强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异地享有等方面的便利性和公平性。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推进常住人口公共服务全覆盖。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保障体系,在资格准入、职称评定、土地供给、财政支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等方面公平对待民办与公办机构。

第三节 构建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信息技术载体

  完善政务信息平台。整合集中政务数据资源,持续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平台,持续将具备条件的服务事项纳入平台,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通贷”,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项办理便利化。

  推进服务数据共享。整合公共服务数据资源,推动教育、医疗健康、养老、家政、旅游、体育等领域线上线下供给融合互动。支持各地统筹公共服务资源、居民分布和服务半径,织密综合性服务网点,推出“线上+线下”服务设施地图,提升公共服务信息获取便利性。

  强化科技服务支撑。构建公共服务智慧型生态,推动智慧养老、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政企联合技术应用等公共服务领域数据应用和安全高效流通。加强公共服务领域数字化改革,重点修订与数字化改革不匹配不衔接的政策。

第十三章 规划组织实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建设的各个阶段、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促进实现共同富裕的强大动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各级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各项决策部署,为实现规划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第二节 强化统筹协调

  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及政策创新等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省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规划、实施方案或具体工作措施,确保规划落地见效。各地要统筹协调本地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建立健全推动落实的协调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