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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加大养老产业金融支持力度

按照《实施办法》,在中国境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每年缴费上限为1.2万元。参加人以国家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基础,以储备养老资金为目的,自愿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提高老年收入水平。

按照《实施办法》,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时可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

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市场化运营是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最鲜明特征,银行、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都将参与到其市场化运作过程中。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大力发展养老金融,有助于支持高质量养老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老年群体多层次的养老需求。

大力发展养老金融 推进养老项目试点建设

据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介绍,2022年以来,我国发展多层次金融市场,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批准国民养老保险公司开业,启动养老储蓄试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扩展至“十地十机构”,金融改革开放取得新进展。

2021年6月,6家大型保险公司在浙江省和重庆市两地正式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今年3月1日,银保监会进一步扩大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主体,并将试点范围拓展至全国。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4月末,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承保保单合计12万件,累计保费近9亿元。其中,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投保超过1.5万人。

为持续推进养老金融改革工作,丰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供给,今年7月,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工作的通知》,启动特定养老储蓄试点。自2022年11月20日起,由工、农、中、建四家大型银行在合肥、广州、成都、西安和青岛五个城市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单家银行试点规模不超过100亿元,试点期限为一年。

据了解,当前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由“四地四机构”扩展为“十地十机构”。试点地区由武汉、成都、深圳、青岛四地扩大至北京、沈阳、长春、上海、武汉、广州、重庆、成都、青岛、深圳十地。试点机构由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扩大至十家理财公司。新增机构分别是: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农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发展壮大养老产业 增进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