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8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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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46号)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开展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2020年6月29日
内蒙古自治区开展2020年养老院服务
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我区养老院服务向高质量迈进,打好专项行动收官之战。根据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46号)文件精神和总体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着力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重大风险,不断推进全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长效机制建设。到2020年底,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普遍推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准备工作有序开展,养老院重大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健全,社会对养老服务满意度持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