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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建议适时适度提高个人养老金缴费额度

第三个特征,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框架在“十四五”期间建立,在覆盖人数上取得超预期发展。目前据调研数据,开户人数已超1亿人,远超第二支柱的约7000万覆盖人数,形成了理想的“哑铃形”三支柱养老金结构,这体现了中国在追求共同富裕目标下的制度优势。

第四个特征,第四支柱进入系统集成阶段。一个重要标志是金融监管总局提出了“商业保险年金”概念,将其定义为具备养老属性、持有期五年以上的相关保险产品,目前的产品包括专属养老保险、养老年金、商业养老金、个人养老金产品等。我个人估算第四支柱总体规模应该大几千亿或接近万亿元。

接下来讲第二个问题:“十五五”养老保障体系改革的重点。

中央的“十五五”规划《建议》对很多养老保险领域提出了改革的部署,我择要与财富管理相关的几条:一是继续划转国资充实社保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作为主权养老基金是资本市场压舱石,继续划转和充实意义重大。

二是第一支柱完善和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并首次在中央全会层面提出“健全社会保险精算制度”,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精算平衡原则”,此次四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保险精算制度”,升级到了“制度”建设层面。精算如同对养老制度进行“体检”,至关重要。我国人口结构快速变化,必须依靠建立精算制度进行长期预测和调整,这是一个国际惯例,也是一个重大改革举措。

三是大力发展第二、三支柱:“十五五”《建议》提出“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四是《建议》提出“发挥各类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我理解这就是指大力发展第四支柱,是指没有税优政策支持的家庭金融制度安排,应对老龄化。

最后,我发言的第三个问题是讲讲“十五五”期间家庭养老财富管理工具的创新。

北京城市副中心定位为“财富管理中心”,我对此有三条具体建议:第一条建议,推动企业年金制度改革先行先试。

对此,我提出了几条改革建议,都在ppt上,我只是再次强调,企业年金应取消企业账户和单位缴费归属期:现行制度下,单位缴费进入企业账户并设定归属期,易导致裙带关系和分配不公,抑制职工的积极性。应借鉴住房公积金模式,单位缴费与个人缴费同步实时计入个人账户,确保公平透明,提升职工参与积极性。

此外,应推动年金化发放:鼓励退休时将企业/职业年金账户余额在保险公司转换为终身年金产品,以化解长寿风险,避免一次性领取后资金耗尽。

第二条建议,促进企业年金与个人养老金协同发展。利用北京第二支柱参与率高、大型国企集中的优势,通过B端带动C端,设计激励机制,提升个人养老金参与度和积累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