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示。经区民政局审核合格后,市民政局将审核合格的培训人员基本信息按批次形成《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由市人力社保局查重比对后,将专项资金补贴情况在北京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四)拨付。市民政局每季度末月的20日前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资金使用需求申请,资金拨付程序按照《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拨付至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资金拨付至各区民政局,各区民政局按相关规定拨付补贴资金至各培训机构。
(五)资金用途。培训补贴资金主要用于人员培训相关的合理费用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监督管理
市民政局负责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资金监管、绩效评价等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上一年度的培训效果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北京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培训实施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
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同时纳入市财政局绩效评价范围和市审计局审计检查范围。市民政局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领取补贴的各培训机构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发现申请机构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追回补贴资金,纳入企业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可享受任何财政资金补贴;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北京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分配表。doc
附件2:北京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信息表.doc
附件3:北京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完成情况明细表.doc
附件4: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doc
附件5:北京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6:培训质量和满意度调查表.doc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0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