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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优秀案例的通报

经验做法:安宁区综合福利中心是甘肃省第一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由华邦美好家园养老集团承接运营管理,成立美好家园“兰州安宁”孝慈苑养老服务中心,设置床位400张,入住率达到100%,入住对象中失能老年人占比达到69%。在运营过程中,成立了“孝慈苑”养老服务中心党支部,定期为院内70名长者党员和20名职工党员开展组织活动,通过党建带动管理服务进一步提升;设立“医疗服务中心”,满足了老年人日常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辖区内2100名注册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46.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服务中心

经验做法:该中心设置养老床位2821张,自2013年投入运营以来,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不断扩大机构护理床位有效供给,在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基础上,引进多元化竞争机制,不断优化养老服务资源配置;坚持标准先行,积极推进医养康养相融合,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坚持管办分离,切实发挥监管作用。2016年被批准成为民政部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2017年至2018年指导驻园养老机构完成养老机构服务照料规范和养老服务安全管理规范自治区地方标准,对全区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47.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敬老院

经验做法:西夏区敬老院探索公建民营,引入北京幸福颐养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参与运营。突出公办养老机构“兜底”公益性特点,提供20%的预留专用床位,设立独立特护专区,实现西夏区集中供养人员100%入住。着力创建幸福颐养之家,突出特色自建家园,采买具有年代感的桌椅、像章等物品,打造了“记忆家园”,与旧物博览馆、园艺治疗区、功能训练区、幸福电视台等设施呼应,形成了医康养融合型养老新环境,提高入住老年人幸福感。形成《西夏区幸福颐养院服务标准体系》,内容涉及服务通用基础标准、服务保障标准、服务提供标准三大类23项标准,被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确定为第二批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

4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经验做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内设养老院、护理院、老年活动中心、培训基地等单体建筑,床位824张,集“养老居住、医疗保健、休闲疗养、康体娱乐”等功能于一体,构建了“养老+医护”的养老模式。近年来,克拉玛依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围绕“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部门协同”的管理体制,突出社会效益,引进社会力量加强运营管理和社会监督,积极开展机制创新、载体创新,推进落实“生活照料、健康促进、心理支持、整体关怀”服务项目,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