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优秀案例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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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知护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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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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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津市滨海新区天同贻芳托老所
经验做法:天同贻芳托老所成立于2016年,是天津市滨海新区通过公建民营的方式租赁给天同颐养院运营,定位为社区嵌入式小规模、多功能、复合型养老机构。该所以社区为载体,整合各种服务资源,为老年人就近提供专业化、个性化、便利化的养老服务,融合了传统家庭养老、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三者的优势,整合了生活服务、医疗服务、情感服务以及文化娱乐服务等一站式专业服务,除24小时长期照护外,探索了康复期日间托养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各种上门服务,实现了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融合式发展。
5.天津市静海区海福祥养老院
经验做法:海福祥养老院是天津市静海区首家公建民营养老服务设施,于2019年正式运营。该院专注托老、护理与保健服务,以托老为基础,护理为重点,探索“护理+养老”的新照护模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全方位服务。养老院配备了医疗、护理、康复、营养、社工团队,为老年人提供24小时全方位的服务,努力满足老年人个性化服务需求,让老年人享受“家”一样的温暖。该院坚持落实“四个确保”原则,确保特困供养老年人优先入住,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服务质量不降低,确保本区户籍老年人优先入住,充分发挥政府兜底作用。
6.河北省魏县双井民政事业服务中心
经验做法:河北省魏县双井民政事业服务中心通过社会化改革,初步实现了政府减负、企业盈利、群众满意的改革目标,收到了较好效果。一是坚持平等协商。建立民政部门和运营方定期沟通对接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试点期间出现的各类问题,不断完善运行机制,保障改革顺利推进。二是严格合同约束。民政部门与承接方签订权责明晰的合同协议,将特困人员的照护服务作为最基本、最突出的条款加以明确,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根据各类标准细化日常管理、照护服务指标,实现标准化管理服务。在相关部门指导下确定收费价格,坚持公办机构的公益属性不变。建立运营监管和考核评价机制,定期进行考核,确保健康运行。
7.河北省新乐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
经验做法:河北省新乐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将经营权交由专业服务团队进行运营管理,盘活机构闲置资源,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提升照护服务质量。在改革过程中,成立相关部门参与的改革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定期研究措施,严格招标程序,缜密订立合同,保障公建民营顺利实施。成立民政部门与运营方组成的评估小组,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建立台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成立管理运营领导小组,抓好日常监管,严格考核制度,入住老年人满意率连续两年达不到80%,即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运营方违约责任。支持运营方打造特色品牌,允许加挂符合规定的机构名称,积极帮助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激发运营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