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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优秀案例的通报

8.山西省阳泉市老年颐养中心

经验做法:阳泉市老年颐养中心2014年被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纳入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单位以来,职能定位进一步清晰和强化,服务功能进一步整合完善,管理绩效水平进一步优化提升。一是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以护理型床位占总床位的50%为目标,不断增加护理型床位比重,提高失能老年人入住率。二是全面提升服务功能。切实加强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失能老年人医疗护理床使用95%以上;规范工作机制,完善标准化建设;岗前培训与定期培训结合,加强养老队伍建设;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成立阳泉市第一家“嵌入式+居家”养老服务站。

9.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爱祺乐牧民养老园区

经验做法:锡林浩特市爱祺乐牧民养老园区是一所“集中居住、养老育幼、政府扶持、多元运作”的牧区老年人集中居家养老园区,2014年投入运营,实施“公建民营”。现有床位990张,入住495户、636名老年人,服务覆盖该市70%的苏木(乡镇)。园区内有牧民综合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慈善超市、12349便民服务站、牧民餐厅、代收代缴、休闲广场和社区足球场等服务设施,促进了“养老育幼”事业的协同发展,初步显现出适合牧区老年人需求、民族特色浓郁、功能设施完善的特点。2017年典型经验被编入《走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新时代——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汇编》,并成为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参观点。

10.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社会福利院

经验做法:兴安盟社会福利院在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做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服务兜底保障基础上,探索实行“一院两制”的经营模式,逐步面向社会开放,收养社会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运营中大力推行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模式;服务中实行多样化的精细服务。经过近5年来的改革创新,经受了市场的检验,得到了服务对象的认可,成为全盟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

11.辽宁省朝阳市养老院

经验做法:辽宁省朝阳市以公办养老院改革试点为契机,切实激发朝阳市养老院发展活力,进一步提高服务管理水平,通过政府专班高位推动、科学筹划方案、严格程序把关、坚持公益属性、强化日常监管等多种举措,确保了运营主体市场化、兜底保障作用不减、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改革过程公平公正,改革措施扎实有序,取得良好成效。该院入住人员由原来的83人增长到136人,床位由原来的200张增长到415张;运营情况由原来财政每年补贴50万元-60万元,到现在每年向市财政上交88万元的资产使用费。同时,开办了益康医院,增设了特护区、养护区、休闲区、小食堂,并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让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