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优秀案例的通报
来源:
|
作者:知护养老
|
发布时间: 2020-10-04
|
12705 次浏览
|
分享到:
28.山东省临邑县社会福利中心
经验做法:临邑县社会福利中心于2014年建成启用,床位700余张,集社会福利院、康复医院、养老护理培训、残疾人康复等多功能于一体。该中心通过公建民营方式,引入专业养老团队管理运营,形成了“政府管理、团队运营、职权明晰、优势互补”的养老服务模式;通过“民办公助”,成立“临邑阳光佳苑医院”,实现“康、养、医、护”有机融合;通过设立“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中心”,集中供养全县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为农村低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高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提供低偿服务,实现“企业得市场、群众得服务、政府得民心”。目前,入住特困人员295人,社会老年人201人。
29.河南省西平县中心敬老院
经验做法:近年来,西平县通过公开招标对县中心敬老院实行公建民营改革,政府负责敬老院升级改造和日常监管,机构负责敬老院的运营管理;专门用于特困供养人员的床位不低于150张,供养费用由政府整合特困供养经费、护理费、租赁费等多项资金实行购买服务;其余100张床位可向社会开放,实行市场化运营。公建民营改革后,中标机构发挥专业团队资金和技术优势,加大医疗和康复设施设备投入和专业人员配备,针对不同老年人群体需求,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积极探索“养老+医疗+康复”深度融合模式,实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
30.湖北省黄梅县社会福利中心
经验做法:黄梅县社会福利中心于2015年采取“PPP”模式建设,拥有800余张床位,并建有康泰医院。2018年,采取公建民营方式,黄梅县福利院整体打包交由县社会福利中心运营方运营,成功盘活老旧资产。2019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包括县福利院在内的县域200余名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转至福利中心供养。县民政局成立社会福利中心统筹管理工作专班,加强对中心服务质量监管。通过改革,较好激发了公办养老机构活力,缓解了政府兜底保障压力,推动提升了养老服务质量。
31.湖北省宜昌市社会福利院
经验做法:宜昌市社会福利院推进“医养结合”和“服务外包”双模式改革,取得较好成效。该院设置有100个住院床位的康乃馨护理院,以长期照护、慢病康复为特色,为慢性病、康复期、绝症晚期及临终老年人提供“医、养、康、护、慰”一体化便捷医养结合服务,实现门诊和住院医保全覆盖。福利院原业务骨干成立具有独立法人的“康乃馨”养老服务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承接护理院部分区域照料护理服务外包项目。该做法为院内分流出近40名聘用人员,减轻了机构包袱和财政负担,提高了员工薪酬,激发了内在活力,实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