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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布《养老服务专项规划2018-2035》(草案)(征求意见)

三、主要任务举措
(一)明确完善就近精准养老服务体系
分类界定养老服务的属性定位,以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为前提,分类界定养老服务对象,确定“政府兜底、市场主体、社会参与、家庭基础”的养老责任模式。坚持养老服务的公益属性,坚持老残儿一体化综合统筹、减量发展原则,推进残疾人服务机构、儿童福利设施与养老机构设施整合设置、共享部分服务功能,提高设施使用效率。
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重占60%,2035年达到80%。提高医养结合能力,优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加强老年疾病防治、诊治、康复和护理体系建设,建立稳定高效的转介机制和健康支持体系,2025年医养结合覆盖率达100%。
(二)创新养老服务体系结构
强化区域养老服务资源统筹管理,打造街乡镇养老服务联合体、城郊养老服务协作体、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体,综合平衡养老服务供需不匹配的现状。重新界定养老床位,明确养老床位包含长期集中养老床位、短期托养床位以及家庭照护床位等“三张床”,积极推进“七有”“五性”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区、街乡镇持续填补养老照料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建设以及能力空白点,将养老服务送到老年人的身边、床边、周边。

通过面向街乡镇实际失能老年人的适老化环境和人文环境营造,满足绝大多数失能老年人就近获取长期照护服务需求。
  • 至2025年,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到15.3万张,千人常住人口养老床位提高到7张,建成并运营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280个,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达1200个。


  • 至2035年,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到21.6万张,千人养老床位数9.5张;建成并运营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380个,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总量不少于1600个。



(三)细化养老服务空间供给方式
强化实施分类供地的就近养老服务土地保障方式。适应超大型都市土地稀缺形势下空间利用的新要求,在明确人均占地指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以人均占有养老设施面积作为新的规划指标,推进养老机构立体化发展。按照“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结构为基础和依据,分区域统筹服务资源,优化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针对全市养老基本服务对象、困境儿童、特定困难残疾人和长期照护对象中患有艾滋病等传染病和精神疾病的特定群体,布局立项建设公益性、托底性、专业化、常态化的长期照护机构,填补城市规划空白。
(四)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