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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人才队伍量质齐升。涵盖多学科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人才队伍培养培训体系和薪资待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到25人,高级和技师级护理员在护理员队伍中的比例达到20%以上。

农村养老明显改善。城乡设施布局更加均衡,各区、县(市)均建有1家以护理型为主的公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党建+幸福颐养”机制建立,形成一批农村互助养老典型。

产业发展活跃有序。扶持与监管并举,形成高效协同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格局;养老服务新业态不断呈现,社会有效投资明显扩大,老年用品供给更加优质创新,老年人消费潜能持续激发。

表1:杭州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

实际值

2022年

目标值

2025年

目标值

1

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

%

55

60

65

2

每万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

--

10

20

3

康养联合体

18

40

100

4

每个县(市、区)示范智慧养老院数

--

1

2

5

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

16

22

25

6

高级护理员、技师级护理员在护理员队伍中的比例

%

13

16

20

7

老年社会工作特色项目 

--

2

5-6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1.率先建立普惠型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在完善特困、低保低边等对象兜底保障基础上,确立普惠型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发展方向。逐步建立以老年人能力评估为服务需求测算依据,依据经济、社会等身份确定可享受人群的更精准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中度、重度失能老人长期照护得到有效保障。探索引入使用者付费的补贴制度机制,融通部门政策,整合补需方各类服务项目。到2025年,对象覆盖全、项目内容定位清楚、结构科学合理及相互衔接的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清单建立,初步建成开放、体现福利梯度、引入使用者付费机制,体现公平、可持续发展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逐步提高高龄津贴和百岁老人长寿津贴标准,探索开放性的老年福利政策,逐步惠及常住老年人口。依法依规拓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完善制度设计和运营机制,做好与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衔接和制度整合;鼓励探索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满足不同人群需求。

2.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完善全市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探索“一口子”需求评估和服务供给机制。实现养老机构结构性调整和充分发展,引导重点建设护理型(含认知障碍照护型)养老机构(床位),切实提高有效床位和床位入住率,做强机构。到2025年,护理型养老床位达到总床位的65%;其中公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护理型床位占比应达到公办养老机构总床位的68%。提升农村敬老院照护能力,按照适度集中、分类照护、盘活资源等原则,通过撤并或改建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不断优化布局,提升设施建设、运营和照护能力,到2022年,完成全市敬老院改造提升、优化布局工作,所有敬老院达到二级养老机构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