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多途径探索公办机构改革。有序推进公建民营,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监督管理;明晰公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机构)建设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办养老机构价格形成机制,切实履行保基本兜底线职责,确保公益属性,重点保障特困及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基础上,面向普通老人提供普惠服务。倡导公办养老机构多元改革路径,积极探索公办机构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改制为国企等适合国情的多元改革途径。探索养共体,鼓励社会福利机构接管运营区域乡镇敬老院。适度保留一定比例的公办养老机构,作为应急储备和特殊情况资源统筹。
(二)打造“大社区养老”新格局
1.全面构建大社区照护体系。“大社区养老”即以原居安养为理念,在更可及的范围内为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家门口整合式、多层级照护服务。每个大社区服务圈,以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为支撑,以康养联合体为抓手,提供医养康养一体化、居家-日托-机构连续转接的社区整合式照护。到2025年,每个大社区建有一个以社区养老机构为支撑的社区照护中心,提供一站式整合式服务。
专栏1:大社区养老 |
目的:实现家门口养老 |
特点:综合、整合、融合、可及(三合一及) |
| 设施/服务类别 | 要求 |
1 | 社区照护中心 | 依法登记,养老机构备案 |
2 | 记忆家园 | 养老机构基础上,达到认知障碍设施和服务标准 |
3 | 康养联合体 | 提供健康教育康复训练、康复和指导、康复护理等 |
4 | 老年食堂/助餐点 | 依据相关标准建设 |
5 |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 依据相关标准建设 |
6 | 康复辅具展示/租售点 | 依据相关标准建设 |
7 | 家庭赋能中心 | 家庭照护培训;照护者互助中心 |
8 | 养老顾问点 | 依据相关标准制定 |
设施和服务组合 |
1. 大社区养老服务圈,以老年人口规模、老龄化发展水平为依据,每个街道结合实际进行规划设置,老龄化水平低的可规划预留。 2. 社区照护中心/记忆家园,可以与其他设施同址,独立空间设置,即相对封闭,有独立进出门。 3. 可在现有街道级居家养服务中心或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基础上提升。 |
2.推进整合式居家养老服务。加强居家、社区、大社区、机构等不同层级照护的有序疏导和转接,强化医养康养有机融合和服务链接,推进社区居家老年人健康数据、照料服务与家庭签约医生工作对接。发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阵地+平台”双重作用,承担辖区居家老年人基本信息建档、服务需求反馈、日常关爱及上门服务等职责,提高服务辐射及设施绩效。全面推进认知障碍照护体系建设,编制认知障碍老人筛选评估、服务评估、服务提供及设施配建等标准,将预防认知障碍干预和照护、康复等内容纳入家庭照护者培训,打造从社区预防干预、家庭支持到机构照护的认知障碍连续照护链。建成不少于10个认知障碍照护示范机构(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