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好实施评估。强化规划指引和执行刚性,做好规划任务分解落实及后续政策配套,做好规划主要指标以及重大行动、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的定期督促考核;建立反映规划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完善向人大、政协的报告和沟通机制;实施规划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
附件:1.“十四五”养老服务重点建设项目.doc
2.名词解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