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建立更加完善的人才服务体系,持续优化服务机制、建设服务平台、壮大服务力量、创新服务举措,努力打造宜居宜业的人才发展生态。加快制定完善人才工作法规制度体系,适时出台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依法规范全市人才工作开展,为人才发展提供全周期法治保障。建立引进人才创业就业情况评价机制,激励引导各区加大创业平台建设,鼓励支持各类人才来津创业就业。依托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作用,推进企校人才资源共享共用,引导人才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畅通人才流动渠道,鼓励和促进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加强市区两级人才服务专员队伍建设,为用人单位提供定制服务、全程服务、上门服务。在住房安居、小客车指标、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方面出台实施更加精准的支持举措。积极宣传“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等人才政策和我市人才发展环境,讲好创新创业人才在天津奋斗故事,持续扩大影响力,促进海内外人才关注天津、聚焦天津、加盟天津。
04
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深入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促进就业创业,服务人才引进。充分发挥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市区两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引导各区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匹配度高、特色鲜明的人力资源服务聚集区。加快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机构,培育一批猎头、管理咨询服务外包领域本土优秀企业,提供高端人才寻访、甄选推荐、引进培训等定制化服务。探索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的服务新业态,培育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新增长点,进一步扩大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规模。落实国家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发布和市场统计制度,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组织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选树一批诚信人力资源服务示范典型。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01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深入落实“技能中国”行动,围绕支撑我市“1+3+4”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努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主阵地、培训机构为依托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强职业培训载体建设,发挥市公共实训中心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区域公共实训中心建设。推广“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培训平台建设,创新线上职业培训“1+N”模式,实现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建设实名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监管。
02
全面推进“海河工匠”建设
加强“海河工匠”培训基地建设,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在先进制造业、先进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信创产业等领域企业建设企业培训中心、企业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大师工作室。健全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鼓励各类劳动者和院校学生参加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项目定制、师带徒等培训,促进技能人才梯次培养。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行技术技能人才评价互认,贯通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大高技能人才奖励激励力度,选树“海河工匠”、天津市技术能手等。建设集培训、展示、交流、传承于一体的“海河工匠”之家,打造高技能人才文化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