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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公共服务和 社会保障规划的通知

  规范租赁住房市场。完善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整顿市场秩序,完善租金、押金监管制度,有效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合法权益。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推动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推进郑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

  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加强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加装加建电梯、停车场、充电桩等设施,配套养老、托育、卫生、家政保洁等多样化社区服务设施,增加市民公共活动场地。健全居住社区垃圾分类和收集站点网络,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实施社区公共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和管理,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统筹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十四五”期间新增绿色社区3800个,6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

第二节 服务保障

  完善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改造效率,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合理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完善住房保障方式和保障对象、准入门槛、退出管理等政策。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住房建设企业主动发布综合信用承诺或产品和服务质量等专项承诺。

  增加土地供应。优先安排储备土地和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加大对工矿企业废弃用地的整治和复垦力度,盘活存量用地,通过城乡用地增减挂钩确保棚户区改造用地需求。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土地支持政策,允许利用闲置用房等存量房屋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在一定年限内不变更用地主体和土地使用性质。

  加强资金统筹。统筹各项资金用于公租房房源筹集、租赁补贴发放。引导金融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银行业向实行市场化运作并符合信贷条件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直接发放贷款,并给予利率优惠。积极推进通过财政补助、专项债发行、社会资本投资、居民分担等多渠道出资建设保障性住房。

  探索创新住房保障形式。支持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研究探索符合实际的共有产权住房发展模式。完善产权式保障政策措施,满足具有一定购买力的保障对象购买产权住房需求。探索保障性住房规范标准和运行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

第十章 强化退役军人保障服务

  加强双拥共建,全面提升军人优待抚恤服务能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切实把退役军人安置好、服务好、保障好,激发退役军人建功新时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