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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公共服务和 社会保障规划的通知

第一节 全面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政策

  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健全退役军人安置制度,规范接收程序和流程,分类做好军官、军士、义务兵的移交安置工作。探索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分类接收比例,建立专项岗位归集制度,完善“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实施转业军官“直通车”式安置服务。

  强化退役军人优抚保障。支持新建或改扩建二级优抚医院、具备医养结合功能的光荣院,积极推动省级医疗康养、优抚保障基地建设。加强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保障,确保优抚资金及时发放。强化重度残疾退役军人集中供养能力,提高照护质量。创新服务模式,为优抚对象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养老服务。加大重度残疾退役军人及其家庭关爱帮扶力度。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病退士官待遇。

  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构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平台体系,向退役军人提供线上就业创业服务。分类开展退役军人全员适应性培训,增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优化就业创业服务方式,扩大就业供给,实现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强化创业支持,搭建创业孵化平台,积极提供创业指导和政策扶持。到2025年,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参训率达到100%,有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参训率达到100%,退役军人就业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全面加强褒扬引领。统筹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军人公墓(区)。加大英雄烈士褒扬纪念力度,在重要节日和纪念日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常态化开展学习宣传退役军人先进典型活动,激励退役军人建功新时代。整理编辑出版烈士事迹,加大对歪曲、丑化、诋毁和否定英雄烈士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优秀退役军人人才库,支持和引导退役军人依法有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和支持“兵支书”扎根基层。

  持续弘扬双拥共建优良传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积极开展立功送喜报、悬挂光荣牌、慰问现役官兵家庭、社会拥军等活动。落实随军家属就业、子女教育等优待政策。常态化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建立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加强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

第二节 服务保障

  健全优抚保障机制。加强“五级五有”(五级是省、市、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五有是机构、有编制、有经费、有人员、有保障)。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打造“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强化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职能,建立层次清晰、相互衔接、规范有序的服务清单,打造功能齐全、要素齐备、特色鲜明的“退役军人之家”。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事项目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目录,落实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