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应当渐进地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化改革。分阶段、有重点,在试点先行的经验基础上,逐步实现养老服务市场化的过渡。
第二,养老政策合理组合,平衡市场供需。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调整长期服务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理性运用市场机制才是养老保障体系发挥功效的重要条件。
一方面,要避免政府大包大揽,挤占养老服务市场空间,充分调动社会多元主体以市场化的方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要防止养老服务市场化演变为单纯的“甩包袱”行为,避免政府推卸责任,构建由政府、企业、个人、家庭、社区、志愿组织共同组成的养老服务责任主体。
第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养老服务专业化。
我国现有200多万老人入住在4万个养老院,但是,工作人员只有37万,其中真正的护理员又只有20多万。在全国现有的养老服务机构中,具有专业护理技能、医学知识的人员仅占人员总数的8%左右,高中及高中以下学历的服务人员比例达65%以上。
欧美国家的养老服务实践表明,养老护理的人员数量和服务质量是影响全社会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我们仍需要继续加强养老服务市场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第四,注重系统综合管理和体系内部协调,强化养老保障体系的危机应对能力。
疫情下的欧美养老院悲剧告诫我们,面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政府若是始终无所作为,过分依靠市场调配养老资源,等待我们的,将是市场崩溃、危机扩散,甚至治理失败。以资源有限为借口、意图抛弃老人,更为人所不齿。
此次疫情发生后,国内养老院迅速实施封闭式管理,民政部积极组织协调跨区域护理援助和物资援助,成功守住了养老保障体系的“抗疫”防线。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是中华文明千百年来的文化传承,未来,我们仍需强化养老保障体系的综合管理和内部协调,不断提升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能力——面对危机,始终坚持无差别救治理念,不放弃任何年龄段,最大程度挽救生命,守住人类文明的底线。
参考资料:
1.周弘,《福利的解析 来自欧美的启示》,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8年版;
2.孟庆平,《养老保险市场化改革:国际经验与中国政策选择》,山东大2008年博士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