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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和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标准如何发挥规范引领作用

五是发挥“国家队+地方队”叠加优势,丰富标准供给。一方面,充分发挥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5)、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3)的“国家队”作用,强化国家标准的研制与应用。另一方面,考虑到我国地域广阔,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对养老和家政服务需求存在差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各地推进省级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制定各有特色的地方标准,指导社会组织制定团体标准,不断完善我国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体系,扩大标准有效供给。

“四个加强”绘蓝图

《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推动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导向和定性定量目标。立足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统筹国内与国际,《方案》重点体现了“四个加强”的核心要求:

一是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标准体系建设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决定着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的方向。在养老服务方面,《方案》指出要对2017年发布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进行修订,满足人们对养老服务的新期待,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长期照护服务、智慧健康养老等领域,强化标准的引领性作用。在家政服务方面,《方案》提出要适应新业态消费需要,建立健全覆盖服务机构、产品、信用、数据、职业技能、权益保障等领域的新型家政服务标准体系,重点加强家政服务信用、数字化治理服务标准制定,加快家政服务产品分类、家政服务职业教育等急需国家标准制修订。

二是加强关键技术标准突破。关键技术标准的探索与研制,关系到行业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和社会治理的有效运行。《方案》提出加强关键标准研究与行业发展规划、改革任务、专项行动等的协同推进,围绕养老服务安全、养老机构应急处置,以及不同类型家政服务(产品)、不同服务场景的服务规范,推动关键技术标准的突破和应用。同时,瞄准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新趋势,鼓励标准创新与应用,使标准在养老和家政服务业的各个环节发挥关键功效。

三是加强标准实施应用能力建设。加强标准实施应用能力建设,是确保标准能够得到有效落实、有效应用的重要手段。在人员能力培养方面,《方案》提出推进养老和家政服务人员标准化能力建设,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在机构能力建设方面,《方案》重点通过加强试点示范,树立养老和家政服务的标杆,带动全行业对标先进、提质升级。

四是加强宣传推广与交流合作。加强标准的宣传推广,开展有效的交流合作,是提高社会公众认知、促进标准水平提升的重要手段。《方案》部署遴选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工作经典案例,多渠道推广标准化良好实践的同时,提出加强养老和家政服务领域国际标准适用性研究,也鼓励针对我国具备优势技术和服务模式的领域,开展国际标准化研究,及时将我国养老服务经验转化成国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