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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三支柱养老体系建设专题研究报告:对比美国、日本分析

资产配置方面,目标日期基金分为偏债混合型、偏股混合型和平衡型,主要以偏股和平衡混合型为主,其中偏股 混合型、偏债混合型、平衡混合型基金分别为 20、2、28 只,规模占比为 51%、7%、42%。目标风险基金偏股 混合型、偏债混合型、平衡混合基金分别 3、36、22 只,规模占比分别为 2%、88%、13%。

国家致力于加快专属养老保险试点,推动第三支柱加快建设。银保监会负责人 12 月 16 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 风会上表示,养老金积累和领取服务更加灵活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即将推出。2021 年 2 月,《关于开展专属 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业内征求意见,拟于 3 月 1 日起在北京、浙江两地开展专属商业养 老保险试点,试点公司包括国寿、人保寿、太平寿、太保寿、泰康寿和新华。具体内容来看,1、专属商业养老 保险以养老保障为目的。60 岁以上年龄可领取,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两阶段,积累期不短于 5 年,领取期不短 于 10 年,投保年龄在 60 岁以上则积累期不受 5 年限制。2、收益累积更加灵活。采用“保证+浮动”收益模式,明 确险企应为投保人提供风险偏好不同的一个以上的投资组合外,还要求险企应向投保人提供高、中、低三档收益 率假设下投资组合的可转换功能,满足客户不同时期对收益的要求。此外也在养老金领取上提供多种领取方式, 可根据利率、死亡率变化实施调整。3、企业可以为一些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特殊 保障等,更加灵活便利。

我们认为,专属养老保险从积累期和领取期的时限以及现金价值的限制明确了长期养老保险产品的定位,同时 “保证+浮动”的收益模式为各投资组合提供转换功能,同时领取方式更灵活多样,满足不同时期不同居民的风险 偏好需求。此外,允许企业为个人缴费,保费进入个人账户,打通了养老第二和第三支柱,同时弥补了灵活就业 人群的社会保障的不足,扩大了第三支柱的受益群体,推动第三支柱加快建设。

(二)借鉴海外经验

税收优惠力度不足。税收递延优惠是美国第二和第三支柱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之一。401(k)在企业层面和个 人层面均给予缴费税收优惠,同时投资获得的增值部分也获得税收减免。对于传统型 IRA,IRA 账户全部或部 分免税,可在应税收入中扣除,50 岁以上每年缴费上限为 7000 美元,同时缴费和投资收益可延期缴税。而在 日本,若自由职业者投保 iDeCo,每年最大免税额度可达 81.6 万日元,投资收益和领取均为 0。对于 NISA, 前五年可免除高达 20.315%的资本利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