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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3.推进区域养老服务合作。立足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推进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协同发展,搭建长三角区域内养老产业资源对接、项目合作、人才交流的服务平台,促进城市间养老服务要素流通、项目合作、养老产业联动。加强国际交流和合作,重点在认知障碍照护、康复辅具、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等方面搭建合作机制,鼓励养老服务组织和企业与日本、荷兰、瑞典、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搭建项目合作平台,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大健康国际论坛和展会,拓展交流合作。

(八)实现养老人才队伍增量提质

1.加强全员分类分级培训。继续推进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实习实训“四位一体”的养老从业人员教育体系,建立养老服务行业全员培训机制,优化养老护理人员队伍结构,建立不同岗位和对象培训体系,完善市、县市区二级培训机制。搭建国内国外两大培训平台,深化推进政校合作、校企合作,加强国际合作;鼓励创建养老服务领军人物工作室,发挥其在创新、个性化项目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实施全市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认定,推动技能等级认定规范化发展,探索构建具有杭州特色的护理员职业技能评价认定体系。将康复和急救知识、技能纳入护理技能培训中,将康复知识技能作为养老护理员、家庭照护者必训内容,三级以上养老护理员均掌握功能康复技能。2025年,全市具备养老护理技能等级认定资格的机构达4家,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到25人,高级和技师级护理员占到护理员总数的20%。

2.促进队伍“三化”发展。增强职业吸引,推进养老服务队伍“年轻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建立一线专业照护人员指导工资,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探索职业技能与服务价格、绩效工资等挂钩奖励制度和与职业技能等级、工作年限挂钩的技能和岗位收入制度,增强养老护理员职业吸引力。扩大入职奖补政策惠及面,放开专业限制,吸引更多年轻大中专学生进入。依托各级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结合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挖掘、培养、树立养老护理领军人才,加大激励力度。鼓励养老服务企业集团化、连锁化发展,为年轻人提供职业晋升发展空间。鼓励体制内的社会福利机构院长(副院长)职业化发展,探索建立岗位绩效考核机制。弘扬照护文化,加强护理员的社会褒奖,实施好现有各类褒奖政策。鼓励实施养老项目社工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社区助老员年轻化、专业化发展,并逐步转型为养老顾问。

专栏8:多学科队照护伍建设行动

1.打造多学科照护队伍。“养老服务+社工”,促进社会工作进入养老服务,到2025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工作者人数达25人,每60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 “养老服务+护士”,发挥护士在护理服务中的中坚作用,入住100人及以上养老机构至少配置1名护士。“养老服务+康复/护士治疗师”,四星级养老机构培育康复护士,五星级养老机构配有康复医师或康养康复治疗师。

2.打造老年社会工作品牌。社会工作基础好的区县市,结合镇街社工站建设,充分发挥现有社工队伍和社会工作优势,积极探索老年社会工作特色项目;鼓励养老机构和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合作,引入社工服务项目。 打造5-6个老年社会工作特色项目品牌,形成一批典型性老年社会工作案例。

3.实施康复护理人才培养计划。与在杭大专院校合作,选送优秀护理员参与培训课程,培养一批康复护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