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天津发布
为更好地满足居家老年人“原居养老”需求,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打造“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着力增加综合性养老服务供给,打通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在建设、管理、扶持、使用等方面的“堵点”“痛点”,推进嵌入式机构可持续发展,日前,天津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深化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管扶用”23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
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嵌入式机构”)是指充分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资源建设,主要为社区内和周边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专业护理、生活照料、心理慰藉、居家入户等综合性养老服务,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或由具有法人资质的专业团队运营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01
完善社区配套
加强常态化督查,确保新建居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加强闲置资源的区级统筹利用,支持街道(乡镇)将政府和事业单位的空置房屋等存量资源无偿或低偿交由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嵌入式机构。
02
拓宽建设渠道
按照“社会力量新建一批、闲置资源改建一批、小区配套配建一批、养老机构(照料中心)转型一批”的思路,分类推进嵌入式机构建设。对于区域型嵌入机构,鼓励社会力量新建或利用闲置资源改建、小区配套配建;对于街道(乡镇)辖区内无设施资源可用的,可由养老机构(照料中心)转型,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经区民政局书面同意,必要时报区人民政府。
03
多种补贴支持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包括一次性建设补贴支持、运营补贴支持、保费补贴支持、公共服务支持、家庭养老床位补贴支持等强化扶持内容。
■ 一次性建设补贴支持。
由社会力量新建、闲置资源改建、小区配套配建的区域型嵌入式机构,经备案的,按照独体模式的整体或组团模式的主体部分建筑面积给予50万至80万元梯度建设补贴,即——
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每个补贴80万元;
面积在750至1000平方米之间的,每个补贴65万元;
面积在500至750(含)平方米之间的,每个䃼贴50万元。
由养老机构转型的区域型嵌入式机构,给予差异转型补贴,即——
由养老机构全部转型为区域型嵌入式机构的,给予10万元装修补贴;
由养老机构拿出部分面积转型的,不予补贴。
由照料中心转型的区域型嵌入式机构,扩建面积超过200平方米以上并经备案的,按照扩建面积每百平方米10万元给予差异转型补贴,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