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表明支出增长快于收入增长,未来有很大可能会出现基金缺口。
▲ 2000-2016历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情况。
而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这一单项基金来看(如下图),它的可支付月数连续下降,从2012年的18.46个月迅速减少到2017年的13.84个月。所以我们认为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在未来仍会面临沉重的压力,这也是为什么近年国家正在采取多种政策以完善基金的供给。
▲ 2011-2017 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可支付月数。
养老保障共有三大支柱: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比例相对较低)。
目前养老保障的第一支柱(养老保险基金)对财政的依赖程度不断提高,基金自身收支平衡的能力正在下降。随着人口老龄化深化,近些年中国政府对于养老保险的补贴逐年扩大,所占比重也逐步增加(如下图)。2011-2017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占比由13.45%上升到18.48%,提高了5个百分点;相应地,征缴收入占比从82.6%下降到77.13%。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来源占比(2010-2017)。
从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来看,整体情况仍是参与率低、规模小。一方面是地区发展失衡,2018年的数据显示,职工账户数超过600万的仅有北京、上海、广东、深圳四地,一些经济落后省份,如广西仅有18.23万人。另一方面则是覆盖行业和企业失衡。建立年金计划的企业大多为能源、电力、铁路、交通、烟草等垄断型和资源型企业,以及银行、证券和保险等营利性很好的金融领域,还包括相关行业的龙头企业。从缴费额占年金积累总额比例来看,大约四分之三为国有企业,民企占比很小。中国小微企业从业人员约有1.47亿人,吸纳了50%以上的城镇就业人口,但这些小微企业基本与年金制度无缘。
因此,针对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我们也提出了三点建议。
第一,提升老年人生产力。从源头上讲,我们赞同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延迟退休的年龄政策,同时鼓励老年人的再就业和社会参与,实现代际互助和融合。
第二,提高养老金第一支柱的可持续性,确保缴费基数真实足额,提高养老金的收入水平;同时通过有效的投资运营实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鼓励发展第二、三支柱,为第一支柱分流减压。一方面,通过更加灵活多样的税收优惠和补贴的方式推动第二、三支柱的建设,鼓励金融机构产品创新,开发出更加多样化、个性化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另一方面,